政策法规
济南市:工业互联网发展奖补政策
作者:济宁电子商务协会 | 时间:2022-10-19 | 浏览:469次
一、政策依据
1、《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济政发〔2019〕1号);
2、《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20-2022年)》(济政字〔2020〕16号);
3、《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济办发〔2021〕6号)。
二、申报范围和条件
(一)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项目申报主体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,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。
(二)2021年以来已建设并投入运营的非财政投资项目,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,予以优先重点支持。具体有:
1.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。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试点示范。
2.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。支持企业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,二级节点系统已部署完毕,并与国家顶级节点完成对接。
3.济南市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。支持济南市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,须结合实际应用场景,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工业实际需求,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、转型升级发挥明显支撑引领作用,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。
4.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。支持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合作,共建工业互联网测试验证环境,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、网络、安全等关键技术功能性、可靠性、安全性、兼容性测试验证活动,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、工业APP、工业网络、工业互联网安全等创新发展。
5.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。根据《〈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20—2022年)〉奖补政策实施细则(暂行)》(济工信网信字〔2021〕1号)要求,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(含应用体验推广中心)。
三、政策奖励
1、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验证环境建设,对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,按不超过建设总投入的50%予以资助,最高资助200万元;
2、支持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。经国家、省、市评定,对应用效果明显、具有示范意义的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,按不超过实际总投入的30%予以资助,最高资助100万元;
3、面向全国征集服务济南的工业互联网供应商、解决方案及工业APP,从优遴选一批给予奖励;
4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和机构建设或引进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,开展平台应用专项培训,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获得国家、省认定的,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;
5、对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单位,给予一次性奖励。